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在哪里?



				
				
linalingxj
5910 次浏览 2024-05-1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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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2 23:19:16 回答

这个区别的主体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质押的问题。抵押权是双方在签订质押合同后就产生的,但是使用权还是掌握在债务人手上,如果债权到期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抵押物:质押是双方在签订质押合同后,由债务人把动产交付给债权人后产生的,如果债权到期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拍卖质押物。

2024-05-12 23:19:16 回答

抵押:    
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质押:
两类    
1.动产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券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权利质押    票据质押、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应收帐款质押。    如果是抵押,那么在抵押结束之后,接受抵押的一方要将原抵押物完整的还给抵押方。       
 如果是质押,在质押期间,接受质押的一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如变卖等,只要在质押结束后,将等同于质押物的资产还给质押方就可以了。

2024-05-12 23:19:16 回答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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