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质量保修书有哪些用处?



				
				
最爱串串香
88778 次浏览 2024-05-2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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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5-24 09:37:05 回答

《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首先标明商品住宅的地理位置和建筑面积,由开发企业对所销售的商品住宅做出以下质量保证: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保修。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年××月××日。  
 
  二、本商品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证号为××××。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保修。  
 
  四、本商品住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公司对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交付使用时工程竣工验收已超过两年的,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以上各项防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3年。  
 
  五、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本商品住宅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1、供热或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2年;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1年;6、管道堵塞,为2个月;7、卫生洁具,为1年;8、灯具、电器开关,为6个月。  
 
  六、本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商品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日内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八、本商品住宅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用户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的,以及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本公司质量保证的其他内容。  
 
  十、本保证书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人签发。  
 
  十一、本保证书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4-05-24 09:37:05 回答

新保证书的内容  
 
  《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首先标明商品住宅的地理位置和建筑面积,由开发企业对所销售的商品住宅做出以下质量保证: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保修。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年××月××日。  
 
  二、本商品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证号为××××。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保修。  
 
  四、本商品住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公司对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交付使用时工程竣工验收已超过两年的,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以上各项防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3年。  
 
  五、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本商品住宅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1、供热或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2年;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1年;6、管道堵塞,为2个月;7、卫生洁具,为1年;8、灯具、电器开关,为6个月。  
 
  六、本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商品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日内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八、本商品住宅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用户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的,以及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本公司质量保证的其他内容。  
 
  十、本保证书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人签发。  
 
  十一、本保证书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4-05-24 09:37:05 回答

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建[2000]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进行了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更名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现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并推行。
 附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⒊装修工程为  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05-24 09:37:05 回答

您好!很高兴能为你解答。其实保修书一般没什么用处,但是一旦用到它了却也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啊。保修书就是说住宅在保修书规定期间内是可以免费包修的。所以,您还是需要好好的保管您的保修书。

2024-05-24 09:37:05 回答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和施工方对住户使用期间关于质量保证和维修的一个保证协议,例如屋面防水5年内自然破损或非人为漏水均由施工方免费处理维修,门窗、给排水管、开关、插座的损坏维修等,《住宅使用说明书》主要是向住户说明一些配套设施的使用,以免由于住户的无知导致一些问题发生。另一方面用途还是一种责任的推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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