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了解结婚多少年可以转北京户口?



				
				
开心一刻0312
80191 次浏览 2024-06-0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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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05 06:56:27 回答

北京落户制度中夫妻投靠的条件为: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结婚需满10年;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北京户口取得途径:有条件投靠者    
夫妻投靠的条件包括: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结婚需满10年;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则要求:申请人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申请人在外省、市(县)无子女。
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4-06-05 06:56:27 回答

(一)    办理的程序: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由用人单位申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调京手续;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由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区、县人事局审核后,分别报送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调京手续。
(二)    审批时需报送以下材料:
  1、    本人书面申请、在京户口及结婚证书、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各种证明需报送原件并备复印件);
       2、    被调人在京接收安置单位的证明[需区(县)、局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
     3、    填写《干部调京审批表》(一式一份)、《调京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4、    被调人人事档案(包括组织鉴定和近期体检表);
     5、    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有在校证明或法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
     6、    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填写的《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表样附后)
  三、    要求解决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强,且关系到干部切身利益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秉公办事,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024-06-05 06:56:27 回答

一般是10年,政策变化较大,年满45岁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对夫妻属于初婚且未成年子女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户口在外省市的一方投靠户口在北京一方落户的,由分县局审批即可办理入户)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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