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的说一下哈尔滨经济适用房条件是什么?



				
				
麦当当5188
24875 次浏览 2024-05-19 提问
70

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1 21:38:44 回答

1.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具有哈尔滨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2.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3.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2024-05-21 21:38:44 回答

,1,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庭户(60岁以下),未婚居民(30岁以上60岁以下)无房户即历来无房产记录.或住房困难户.符合购房条件的省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
2,如居民离婚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离婚满5年以上,经严格审查批准方可购买。
3,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一律暂不能购买.

2024-05-21 21:38:44 回答

(一)年收入在4万元(含4万元)以下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二)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入伍的老军人。
(三)市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或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迁居民家庭;
(四)现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住房面积控制标准70%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规定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准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单身申请人、三口人(含三口人)以下的家庭申请人,可购买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三口人以上的家庭申请人,可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最大不得超过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规定还明确,以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保障住房。
 一般申购经济适用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二)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三)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先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然后区指定机构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报市房产住宅局登记。在办理登记过程中,市房产住宅局还要做形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予以退回。
以上价格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3619995117188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