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土地收益金如何收取?



				
				
奔跑de小土豆
58322 次浏览 2024-05-2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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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2 23:48:28 回答

1、房屋权利人向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2)房屋所有权证书;(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申请家庭户口簿;(4)原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5)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书;(6)申请该经济适用住房时的夫妇双方同意上市转让的书面证明。
  2、保障中心对该房屋的上市交易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房屋权利人到税务部门办理契税核价等手续。
  3、房屋权利人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房屋权利人和受让人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上市交易税费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中,所发生的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交易登记费按存量房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2007年11月19日以前已经销售并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受让人按照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出售人暂不缴纳所得收益;2007年11月19日后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利人需按照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2024-05-22 23:48:28 回答

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同时由出售人按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新购房人不需再按成交价3%交纳土地出让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2024-05-22 23:48:28 回答

标准具体分两类。经济适用房所属土地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的,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外上市交易的,按交易时该地段基准地价(楼面地价)的5%缴纳土地收益;经适房所属土地为国有划拨用地的,按基准地价(楼面地价)的10%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土地收益或出让金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元)=基准楼面地价(元/平方米)×缴纳比例×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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