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装修管理办法是什么?



				
				
西关少爷Billy
44742 次浏览 2024-05-0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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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06 19:41:57 回答

你好,据我的了解宁波装修管理办法如下:
禁止物业管理单位向装修人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或者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      
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2024-05-06 19:41:57 回答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住房装修管理,保障住房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和住房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住房装修,是指房屋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代管人对住房或与之结构相连的其他房屋进行非维修性的装修或装饰、装潢。
  第三条本市城镇各类所有制的住房及与住房结构相连的其他房屋进行装修的,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结构不与其他建筑相连的独户私有住宅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宁波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城镇住房装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房地产管理处(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住房装修的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城建、规划等部门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积极配合住房装修管理部门做好住房装修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住房装修管理部门有权对住房装修进行现场检查,住房装修人应当接受检查。
  第六条住房使用人应当爱护和合理使用房屋。对破坏住房结构和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劝止和举报。
  第七条住房装修禁止下列行为:
  (一)拆改柱、混凝土梁承重构件;
  (二)拆除窗间墙和在窗间墙上挖洞;
  (三)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壁打洞;
  (四)在楼面基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五)其他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的行为。
  第八条除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禁止装修行为外,其他住房装修行为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制定

2024-05-06 19:41:57 回答

以下是宁波装修管理办法的查询
您好,据我所知,宁波装修管理办法是:  
1、严格要求使用合格的阻燃的装修材料;  
2、严格控制动火作业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施工现场要求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动火作业现场要求有专人负责防护;  
3、施工器具和配件,禁止放置在窗台、防盗网等易坠落部位,防止高空坠物;  
4、禁止向洗手间马桶、洗手台、厨房洗菜台、地漏、排烟道等部位倾倒或丢弃废弃化学涂料、含水泥浆的污水、沙、石和其他建筑垃圾,防止造成污染和日后堵塞;
5、室外的招牌、广告牌、霓虹灯等安装结实、牢固,无坠落隐患;  
6、如改动室内外消防设施(如温感、烟感、喷淋等管线),需向消防主管部门报建,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批准文书及时存档备案;  
7、禁止违章乱搭建、改建(如天面加建阁楼和小花园,“房中房”改造等。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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