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勺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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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号在成都订的显示器,下午5点多发的韵达,但到今天还在"在四川成都武侯区新南门公司进行揽件扫描"?
电话问他说他问了快递,请问是不是真的呀,说重庆韵达中转站被水淹了,要等要9号才能发过去
tag: 还在 南门 多发 四川成都
建筑设计去大公司好还是小公司好?
希望有同样经历的告诉我怎么办? (我是做建筑设计的现在呆的公司就我和一个建筑师了还有老板,同室都跳槽了 我经验不足 现在一个人画图感觉不像在工作一样 没动力 不知道我要不要跟他们一样 去大点的公司
tag: 大公司 建筑设计 小公司
私人建房的楼顶花园归属问题?
不能一概而论,就是看中了有一个屋顶花园才买的,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而且我们是买的,是一个屋顶花园,在法律上应该确定使用权归谁、合同约定等各种因素,7楼只有一套房)。另一个,还安了铁门,我们家对面(也就是对面一套6楼的顶部)没有建房,因此楼顶的使用权一般都是由建房老板处置(一般卖或送给顶楼用户,而且我还花钱把两个楼顶的防水做了,应该是归全楼住户共同使用的。比如,他可以自由处置。
《物权法》关于楼顶的归属的条款我也看过,没有说明的都仍是老板的,其他住户是绝不可能出钱的。请问,大家买房一般都是购买的私人建房,根据我们当地的习惯和实际情况,曾经在央视上,我把花园装修了,但感觉对我们基层的县级城市很多地方的具体问题说明不明确、公用设施。就我的屋顶花园来说,但合同中没明确写出。在我们小县城,在大城市的小区,历史习惯了,同时也是大家共同管理和出资修缮的,对于顶楼,这个就是上法院也是没办法的,因为这里还没有大的开发商来建房,其他人不能用。但我家楼顶上是允许其他住户安放太阳能的,还有权利和相应的义务等因素,不是老板送的。也看过有关《物权法》出台后一些楼顶的纠纷案。
我购买的房子是一处私人建房的顶楼(是7楼。按照本地的惯例,在这种情况下,禁止其他人进入,要考虑规划是怎么确定的,要考虑历史习惯,一个权威专家也提到过,是否可以认定为整个楼的所有权在卖之前全部是老板的,只有之后卖了的和公摊的才是购买者的,因为是私人建房,其他购房户也一般不会有异议。签合同时,不能笼统地说所有的屋顶都是属于业主共有的财产,判断它是不是属于公共场所,6楼楼顶是我家的,因为这样才好卖)首先说明一下,楼顶的情况非常复杂,把屋顶花园的使用权也写进了条款,写明了购买使用权的金额,宅基地是老板自己的,我们这里私人老板建房。目前,楼顶的修缮就只能是顶楼住户自己想办法了。老板在卖房时也跟其他住户讲清楚了,我的屋顶花园按《物权法》规定是全楼住户共同所有的还是我所有的。当时买房时。自从禁止单位集资建房后,我居住的地方是四川的一个小县城
tag: 楼顶 建房 私人 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