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寻找美食的虫
26052 次浏览 2024-05-16 提问
143

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8 01:32:25 回答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2024-05-18 01:32:25 回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24-05-18 01:32:25 回答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
第一条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2002〕26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2009〕10号,以下简称《提取办法》)、《关于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09〕12号,以下简称《购房提取通知》)及《关于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12〕4号,以下简称《租房提取通知》),制定本规定。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管理。各分中心或管理部负责所辖区县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承办。住房公积金提取金融业务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托的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办理。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额度及提取人范围按《提取办法》、《购房提取通知》及《租房提取通知》执行。办理提取手续所需的资料及程序按本规定执行。

扩展回答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龙卡可以提取现金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龙卡可以提取现金?

天津市塘沽区住房公积金怎么样提取

我在天津LED上班在哪里工作有两年多 想把公司给上的住房公积金取出来,还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如果要办的话在哪里呢? 谁能给解决一下 谢谢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分区吗

的住房公积金龙卡没有办理初始密码变更,我应该去哪办理,怎么办理,在哪个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能办吗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85455894470215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