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大家房子产权到期后是如何处理的?



				
				
护手霜adb
13918 次浏览 2024-05-1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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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12 05:58:25 回答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2024-05-12 05:58:25 回答

土地使用权最长年限一般分三种:住宅用地最长70年,工业用地最长50年,商业用地最长40年,综合类用地最长50年。按现行政府的规定,住宅类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也就是说不需要交纳相关的费用就可以继续使用,工业、商业及综合类用地到期后,需要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续期,按照现行的土地出让金标准,缴纳相应土地出让金。到期不续期的,国家免费将该土地回收。为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国土应优先给予原土地使用者办理土地续期,除公共需求外。如因公共需求收回时,对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进行适当补偿。因此,对于你提的问题,要看是那种类型的房子,如果是住宅类,大可不必担心。

2024-05-12 05:58:25 回答

房屋产权分为房屋所有权和房屋所占地的使用权,其中规定的50年产权年限规定就是土地使用权,当产权到期后可以缴纳土地出让金续期,而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的,所以即使产权到期也不用怕,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这房子还是你的,当然要是不续期的话国家有权收回土地,那房子就没了。

2024-05-12 05:58:25 回答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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